为规范本市委托作业(含异象委托、巡查清障、景观维护等)劳动报酬标准,保障从业人员基本权益, 依据《海特洛市劳动事务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一条,现发布 2026 年度委托作业最低报酬指导价。
一、指导价标准(以方斯计)(一)常规委托作业:320 方斯/日;
(二)夜间作业(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):480 方斯/日,另付夜班津贴;
(三)「异质接触」岗位:900 方斯/日,并按规定计发防护补贴;
(四)雾区、地下及高湿环境作业:720 方斯/日;
(五)景观与设施维护、导览讲解等季节性作业:280 方斯/日。
二、加班与补贴超时作业按不低于指导价的 1.5 倍计酬;法定假日作业按不低于 2 倍计酬。 需接受维特海默值检测的岗位,检测当日按正常出勤计酬,不得以检测为由扣减报酬。
三、发放要求报酬应以方斯按约定周期结算,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;用工单位应留存工时与报酬发放记录备查, 不得以实物、代币券或其他形式替代货币支付。
四、异议与投诉从业人员发现报酬低于本指导价的,可携工时记录、用工作业凭证向本局劳动者权益保障科投诉, 或拨打投诉电话 12333-911。经核实低于指导价支付的,依本条例第三十一条处理。
特此通告。
海特洛市劳动管理局
劳动者权益保障科 · 政策法规科
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
劳动者权益保障科 · 政策法规科
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