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本市出现以"一场游戏""特别企划"为名,由来历不明主体招募人员从事高风险作业的情形。 为防范劳动风险,现提示如下。
一、核验委托方承接作业前应核验委托方主体与登记信息;对无法说明资金来源、以口头承诺高额报酬、 要求保密作业地点或回避备案的委托,建议先行向本局或异象管理局报备后再行承接。
二、不得雇佣未登记人员高风险作业不得使用未办理用工备案、未取得相应资质的人员; 涉及雾区、地下与异象残迹区域的,须先提交《岗位从业声明》并完成维特海默值检测。
三、不得以"自愿"规避责任以"参与者""受邀者"名义组织作业并支付报酬的,仍属用工行为, 不得以"自愿参加""自担风险"为条件免除用工单位的劳动保护与赔偿义务。 此类免责约定一律无效。
四、发生伤害时发生伤害的,应先行救治,二十四小时内向本局报告,并保留委托记录、作业记录与在场人员名单; 涉及异象因素的,由本局与异象管理局联合认定。
五、举报渠道发现来历不明委托招募人员的,可拨打电话 12333-911 或经局长信箱举报, 本局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。
特此通告。
海特洛市劳动管理局
异质接触事务科 · 用工备案稽查科
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日
异质接触事务科 · 用工备案稽查科
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日
